苏州:新建居住建筑须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14 02:51:45

  中广网南京9月19日消息 近日,苏州市发放《关于新建居住建筑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的通知》,该《通知》由苏州市住建局、苏州市税务局制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通知》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住宅内部洗衣、洗涤等生活设施设备的合理布局,确保所产生生活污水最大限度纳入污水收集系统。规定: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建筑的所有阳台,包括有顶的户内花园和底层庭院,都应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但小于144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建筑的所有阳台,宜结合套型布局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且设有专用洗衣空间的住宅除外。地下层居住建筑应设置污水收集系统。保障性住房阳台内应布置洗衣机位置及相应给排水专用管道。

  通知指出,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应对阳台设置污水收集系统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排水通畅和设施安全运行。(钱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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